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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騰的法律相談所

高騰,擷取兩位筆者姓名中各一字組合而成;相談所,為日文漢字,中文意思提供諮詢的處所。 希望藉由高騰法律相談所,為讀者提供生活中法律小常識,解答各種法律問題。

分類: 時事分析

時事分析

遇到恐怖情人可以聲請保護令嗎?

陳育騰律師 / 2021 年 12 月 1 日

高嘉瑜立委驚傳遭前男友施暴,引起社會大眾議論。在親密關係的二人間,即使互有摩擦,也可能因為感情羈絆而不斷容忍。而當發現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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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 時事分析, 法學概念說明

支票謊報掛失,當心吃上誣告罪官司!

高維志律師 / 2021 年 9 月 28 日

一、前言 一般民間借款常見的借貸方式,不論是公司戶或個人,經常會透過開立支票方式,換取現金做周轉。 然而,一旦因為周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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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 時事分析, 民事法

網路上投資廣告是詐騙嗎?怎麼把錢追回來?

高維志律師 / 2021 年 8 月 10 日

一、前言 疫情之下許多人悶在家裡,使用電子產品上網的頻率增加,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最近在網路上經常會看到許多關於運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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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 時事分析, 法學概念說明

租客不繳租金又賴著不走,怎麼辦?

高維志律師 / 2021 年 7 月 26 日

一、前言 前一篇COVID-19來勢洶洶,可以主張減少租約或違約金酌減嗎?,是站在租客的角度,針對無力繳納房租時,對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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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 時事分析, 法學概念說明

如何判斷直銷合不合法、想退出該怎麼辦?

陳育騰律師 / 2021 年 7 月 25 日

最近東森直消鬧得沸沸揚揚,youtuber「勾起你心中的惡」拍了一系列影片講述東森直消的制度;與此同時,東森直消也大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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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分析, 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COVID-19來勢洶洶,可以主張減少租約或違約金酌減嗎?

陳育騰律師 / 2021 年 5 月 31 日

近月來,全台灣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影響,大部分休閒娛樂場所被迫不得營業,餐飲業也一慮採取外帶,讓許多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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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分析, 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重婚的民、刑事責任

陳育騰律師 / 2021 年 5 月 20 日

重婚,意思是在有婚姻情況下,同時與其他人再辦理結婚。在科技進步的現代,在戶政辦理結婚時都會備註人民是否已婚,理論上根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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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分析, 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法律學習二三事

監護宣告裁定前擔心財產被挪用?─暫時處分

高維志律師 / 2021 年 5 月 14 日

一、前言 上一次跟大家介紹,監護宣告的好處與相關規定(可參考:監護宣告是什麼?如何聲請?)。 然而,如果法院遲遲未做出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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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 時事分析, 法學概念說明

遇到性騷擾案件要如何處理

陳育騰律師 / 2021 年 3 月 7 日

前陣子雞排妹指控翁立友在尾牙場合性騷擾,一時之間性騷擾變成關鍵字,各種性騷擾專家浮現,就讓筆者來講講,法律上如何認定性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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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 時事分析, 法學概念說明

警察局做筆錄應該知道的事(上)

高維志律師 / 2021 年 2 月 23 日

一、關於備案 常聽到某人說,要去警察局備案,備案是什麼意思,跟提告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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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isgood5566

⁣
【配偶過世,我可以幫未成年子女辦繼承嗎?】⁣
⁣
⁣
📌依照民法規定,當被繼承人死亡時,繼承人可以選擇拋棄繼承,或者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辦理限定繼承。⁣
⁣
但如果今天是父親或母親其中一方去世,繼承人又是未成年人,爸爸或媽媽可以單獨幫小孩辦理繼承嗎?⁣
⁣
1️⃣特別代理人⁣
📌民法第1086條第2項規定,父母之行為與未成年子女之利益相反,依法不得代理時,法院得依父母、未成年子女….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為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
⁣
(一)當配偶過世時,尚生存的父或母其中一方,跟未成年的小孩因為都是遺產繼承人,在遺產繼承上的利益相反(例如幫小孩辦理拋棄繼承,一人獨吞遺產)⁣
⁣
(二)此時,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權利,法律便要求父母不可以代理小孩去辦理繼承,而是應該向法院聲請選一個特別的代理人⁣
👉例如小孩的祖父母、叔叔阿姨等,來替小孩辦理。⁣
⁣
2️⃣準備資料⁣
⁣
因為特別代理人須由法院選任,在聲請時通常要提出以下文件:⁣
⁣
1.聲請狀⁣
2.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及被繼承人除戶謄本。⁣
3.繼承人、要擔任特別代理人的印鑑證明: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4.遺產清冊。⁣
5.全體繼承人名冊。⁣
6.繼承系統表。⁣
7.遺產分割協議書。⁣
⁣
3️⃣ 結論⁣
⁣
準備好以上資料提出給法院後,大約三個月左右的時間,法院就會做出裁定,中間不會開庭,以書面審理為主。⁣
⁣
後續再拿著裁定正本跟裁定證明書,就可以去地政事務所或各個銀行辦理登記或繼承等事宜。⁣
⁣
如果有其他問題,也歡迎直接加LINE 直接與高維志律師(ID:lightkao)或⁣
陳育騰律師(ID:a789554)諮詢哦!⁣
⁣
#繼承#特別代理#律師#法律諮詢
【澄清聲明】
近日有違法不肖分子冒用 #高維志律師 的相片與名義,向民眾宣稱其涉嫌詐欺,並要求支付和解金或賠償金。

謹特此澄清,本人與LINE名稱: 「JOHN Y.TANG(湯氏事務所)」之人毫無關連,也絕不會透過LINE傳送訊息要脅寄發律師函、或宣稱代委任人名義索取賠償金。

就本件冒名事件,本人今日已向司法機關具狀提出刑事告訴,提醒大眾勿受騙上當。

111年4月14日高維志律師

#假冒律師詐騙
#打擊詐騙
#持續幫受騙當事人爭取權益
⁣
【沒有借據,有辦法把錢要回來嗎?】⁣
⁣

你是否曾經因為信任,口頭約定借錢給親人、朋友、甚至網友,卻沒有簽借據。⁣
即使事後去跟對方催討,對方卻用各種理由一拖再拖而不知如何是好?⁣
⁣
今天來跟大家分享,如果沒有白紙黑字寫下借據,該怎麼做才能把錢討回來?⁣
⁣
1️⃣蒐證⁣
⁣
📌先證明當時有給對方錢!⁣
(一) 要跟對方討債的第一步,必須先證明當時對方有收到錢。⁣
⁣
然而,交付金錢給債務人的方法有很多種,但以匯款、轉帳,且有註記用途的方式最為保險,也比較容易舉證。反之,如果是當面交付現金,則事後要去證明則有難度。⁣
⁣
(二)怎麼證明?⁣
⁣
📌打電話、傳送簡訊或訊息等方式,暗示對方是否該還錢,並藉此套話,⁣
⁣
例如問對方:OOO,我之前是不是有在O年O月O日借給你OO元?⁣
⁣
👉如果是通電話,要 #錄音⁣
(不必得到對方同意,只要自己也是講話的一方,錄音是合法的),⁣
⁣
👉如果是傳訊息,要 #截圖,尤其截圖必須截到 #日期,這樣才有辦法起算利息,並證明雙方成立借貸契約的時間點。⁣
⁣
👉如果當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依照民法第478條的規定,要先 #定一個月以上的時間催告還款,白話來說就是:OOO,給你一個月的時間,請在收到一個月後,把錢還給我等等。⁣
⁣
📌催告建議寄發存證信函!⁣
⁣
2️⃣提告⁣
⁣
(一) 當對方已經收到存證信函超過一個月,卻沒有還款,債權人就可以拿著雙方的對話紀錄截圖、存證信函影本與掛號回執聯等等作為證據,向債務人戶籍地的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只要支付命令確定,就可以拿著支付命令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的財產。⁣
⁣
(二) 如果不知道對方的地址,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且將上面蒐集到的證據,提交給法官,並藉由法院的公文去戶政事務所查詢。⁣
⁣
3️⃣ 結論⁣
經由上面的介紹可以知道,最重要的環節其實是蒐證!⁣
⁣
如果不小心沒套話成功,反而讓對方有了戒心,則會大大增加催討的難度。⁣
⁣
建議不妨先跟律師好好諮詢過,研擬催款與蒐證的策略,再開始進行催討動作,也會讓後續的程序更加順利。⁣
⁣
#高騰的法律相談所#討債#借錢#律師
【離婚了,房屋要怎麼分配?】

1️⃣先搞清楚什麼是 #剩餘財產分配!

🌟TIP:計算雙方婚後財產再做平均分配;婚前財產(結婚前買的車、房子)、#無償取得的財產不能算進來。

例子:A、B離婚時,A婚後財產有房屋300萬、存款300萬,這樣A婚後財產共600萬;而B婚後存款有200萬,離婚時,雙方的財產應該歸於相同,也就是(600+200)/2=400萬,因此B可以向A請求200萬。

2️⃣買房的態樣有很多,以下舉幾個常見的例子說明

✔️婚前買的,房貸在婚前付完:這樣房屋就不是「婚後財產」,不用分配給另一半。

✔️婚前買的,房貸在婚後持續付:婚後房貸付了多少,該金額就要列進去婚後財產計算(例如房貸從500萬繳到剩下300萬,那中間繳的200萬就要列入婚後財產)

✔️婚後買的:那就列入婚後財產

✔️婚後買的,但有部分錢是父母贈與或繼承的:列入婚後財產,但是可以扣除無償取得的贈與或繼承價額

3️⃣A買房,房屋登記在B名下,要怎麼算?

👩‍⚖️原則:給B就是B的,而且是無償取得,不用列入婚後財產計算。

👩‍⚖️例外:A是為了節稅等原因,而AB約定好,只是借用B的名字登記在B名下,實際房屋還是A的。這樣就要列入A的婚後財產計算。

買房是人生大事,要在離婚時處理房屋,真的是非常複雜,除了婚前、婚後買、房貸誰付等等態樣外,在訴訟上也面臨著要怎麼證明是誰出資、爸媽如何贈與;如果買房登記在另一半名下,是贈與還是借名登記等等法律關係,也難怪遇到家事案件律師費都會比較貴一點(喂!

不過無論如何,剩餘財產分配如涉及到房屋價格都是百萬來百萬去的,建議讀者如有遇到類似問題,都要先諮詢律師再決定下一步。

🔥如果有其他問題,也歡迎直接加LINE 直接與高律師(ID:lightkao)或
陳律師(ID:a789554)諮詢哦!

#高騰的法律相談所 #離婚 #律師 #剩餘財產分配
【遇到恐怖情人可以聲請保護令嗎?】

高嘉瑜立委驚傳遭前男友施暴,引起社會大眾議論。在親密關係的二人間,即使互有摩擦,也可能因為感情羈絆而不斷容忍。而當發現這段感情早已支離破碎想要離開時,卻又擔心遭再次施暴而難以完全割捨雙方的關係。
如果讀者遇到這種情形,請切記,有 #家庭暴力防治法 以及未來即將實施 #跟蹤騷擾防制法 來保護自己。

1️⃣跟前男友還沒結婚,可以聲請保護令嗎?

結論是:✔️可以

無論是有沒有結婚、有沒有同居都沒關係,只要雙方是 #一般通念認為的親密伴侶,就可以適用保護令的相關規定。

2️⃣如果只是見面一兩次的網友、或是單方面遭騷擾怎麼辦?

除非有恐嚇、傷害等行為,否則單純騷擾行為目前尚無法可管,但已經三讀通過 #跟蹤騷擾防治法(目前尚未實施,要等總統公布後六個月才會生效),就是針對這種情形規範。

🔥最重要的還是 #保存證據 

在筆者實務經驗中,聲請保護令最重要的環節就是舉證。
這邊只能建議讀者,可以在客廳置放攝影機,或是隨身攜帶手機方便錄音錄影,來確保家庭暴力發生的時候有相關證據。也千萬不要因為過度難過、氣憤而把二人的對話紀錄刪除,避免日後想找出對方的情緒性字眼而苦無證據。

如果有其他問題,也歡迎直接加LINE 直接與高律師(ID:lightkao)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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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騰的法律相談所 #法律 #家暴 #高嘉瑜#恐怖情人
【長輩過世,需要特別辦理限定繼承嗎?】⁣
⁣
1️⃣前言⁣
⁣
依照民法第1148條,我國繼承的規定採取 #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因此,如果沒有辦理拋棄繼承,對於被繼承人的財產跟債務原則上#全部繼承,但只需要以繼承到的遺產為限,對於被繼承人積欠的債務,負擔清償責任。⁣
⁣
然而,實務上還是經常發生被繼承人死亡好幾年後,債權人突然跳出來說被繼承人有欠他一筆債務,「要求」父債子還的情形。⁣
⁣
為什麼呢?⁣
⁣
這就要回到一個根本問題:「怎麼知道被繼承人的債務有多少?」⁣
⁣
通常來說,一般人如果在外欠債,不會特別告訴家人。所以經常發生債務人錢還不出來或者去世後,債權人突然跳出來跟繼承人要債的情形。⁣
⁣
因此,如果要真正享受限定繼承賦予的權利,律師建議要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
⁣
2️⃣限定繼承怎麼辦理⁣
⁣
📌提出聲請並陳報遺產清冊⁣
⁣
首先,繼承人要在知道被繼承人死亡後三個月內,準備以下資料(以下統稱遺產清冊),向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戶籍地法院提出⁣
⁣
(1)聲請狀⁣
(2)戶籍謄本:繼承人戶籍謄本及被繼承人除戶謄本。⁣
(3)陳報人印鑑證明: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4)遺產清冊。⁣
(5)全體繼承人名冊。⁣
(6)繼承系統表。⁣
⁣
再向被繼承人死亡時的戶籍地法院,提出上述文件⁣
⁣
📌公示催告⁣
⁣
繼承人陳報遺產清冊給法院後,法院會發裁定通知給繼承人。⁣
因此下一步則是要依照裁定內容,辦理公示催告。⁣
⁣
什麼是公示催告?⁣
⁣
簡單來說就是透過 #登報,向所有潛在的被繼承人的債權人做通知:債務人已經死亡,如果在他生前有借錢給他的,趕快來跟法院報明。⁣
⁣
藉此讓繼承人可以針對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按照債權金額的比例,分配給有向法院陳報債權的債權人,而達到「以被繼承人的遺產為限,對於債權人負擔清償責任」的限定繼承立法目的。⁣
⁣
3️⃣結論⁣
⁣
跑完上面的程序,並於登報開始隔天起算6個月後,限定繼承才生效。⁣
最後繼承人再拿著法院的公文,到國稅局辦理核定,即告完成。⁣
⁣
今後,如果再有債權人跳出來說要求償還長輩積欠的債務,就可以拿出法院與國稅局的公文加以拒絕,也不必擔心還要拿自己的財產來清償。⁣
#高騰的法律相談所#繼承#遺產
⁣
【支票謊報掛失,當心吃上誣告罪官司!】⁣
⁣
1️⃣前言⁣
⁣
一般民間借款常見的借貸方式,不論是公司戶或個人戶,經常會透過開立支票方式,換取現金做周轉。⁣
⁣
然而,一旦因為周轉不靈,無法按期還款,可以跟銀行做支票掛失嗎?⁣
⁣
2️⃣誣告罪⁣
⁣
📌答案是不行。⁣
⁣
經常有些民眾誤信謠言,認為為了不讓債主軋票,可以向銀行掛失或報案稱支票遺失,藉此避免開出去的支票被兌領。⁣
⁣
然而,此種行為往往會造成拿著支票去銀行兌領的民眾,被認定為竊賊或侵占罪犯嫌,而遭移送法辦。⁣
⁣
一旦警方釐清支票的取得原因後,反而會將當初報案掛失的發票人(把支票開出去的人),以誣告罪被告進行偵辦。⁣
⁣
為什麼呢?⁣
⁣
⁣
📌當發票人明明知道自己開出去的支票在誰手上,卻因為避免對方軋票而去掛失,等同於 #捏造支票遺失的事實,#而向警察機關報案持票人侵占或竊盜,進而構成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
3️⃣小結⁣
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法定刑度相當輕(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法院一般多是判處拘役OO天得易科罰金的刑度。也就是大概給國庫幾萬元就可以免去牢獄之災。⁣
⁣
然而,一開始只是簡單的民事債務糾紛,卻因為一時還不出錢而跑去掛失,導致後續要跑各警局做筆錄、地檢署偵查、開庭、法院審理等程序,甚至背上前科,實在得不償失。⁣
⁣
#高騰的法律相談所#律師#支票#借貸#誣告
【協議離婚,證人別亂找】 想離婚, 【協議離婚,證人別亂找】

想離婚,#要有三大要件:
1.書面簽寫離婚協議書
2.二個以上的證人簽名
3.向戶政機關為離婚登記。

聽起來很簡單,但往往現實生活就沒這麼容易,今天先介紹證人的部分:

1️⃣證人必須確認雙方都要離婚

這聽起來很像廢話,但現實生活中真的很常有以下情況發生:

🆖老公找自己的朋友甲簽名,跟朋友甲說、老婆已經同意離婚了,所以你就簽名就好。
🆖老婆上網google離婚證人,找到職業證人幫老婆簽離婚協議書的證人欄位。
🆖老公在證人欄直接偽造朋友/家人的簽名

以上都是🆖離婚,因為法律上要求:證人必須離婚協議時在場見聞或是明確知道夫妻雙方有離婚的真意。

換句話說,#證人在瞭解夫妻雙方真的有離婚意思,再簽名作證、這樣 #才是合法的證人簽名。

2️⃣證人簽名有瑕疵,會有什麼影響?

🖐可是律師,戶政機關已經讓我們登記離婚了欸,就算證人簽名有點問題也沒差吧?

雖然離婚協議在戶政登記完成後,就已經生效了。

但是如果夫妻其中一方,去跟法院提起「#確認離婚無效訴訟」,那情形就不一樣了,

只要被法院認定「證人簽名有瑕疵」而判決離婚無效,那原本已經生效的離婚協議,就會失效。

也就是說、原本已經消滅的婚姻,又會因為法院的判決重新連結起來,#前夫前妻重新變成新婚夫妻。

🔥更嚴重的話:
如果證人簽名是偽造的,因為離婚協議書會給戶政機關的公務員確認,所以拿偽造的簽名騙公務員、這時候就會涉及刑法第210條偽造文書、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等罪名,#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3️⃣小結

當一段婚姻走到盡頭,能夠協議離婚已經是萬幸(多的是一方想離、一方不想離而離不成的),為了避免離婚後、其中一方反悔,而提起確認離婚無效訴訟,甚至告發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而背上前科,不如確實的找證人,讓證人確認雙方都要離婚,這樣才能避免後續可能的爭議。

如果有其他問題,也歡迎直接加LINE 直接與高律師(ID:lightkao)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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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律師 #高騰的法律相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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