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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騰的法律相談所

高騰,擷取兩位筆者姓名中各一字組合而成;相談所,為日文漢字,中文意思提供諮詢的處所。 希望藉由高騰法律相談所,為讀者提供生活中法律小常識,解答各種法律問題。

作者: 陳育騰律師

時事分析, 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契約怎樣算成立?

陳育騰律師 / 2020 年 12 月 13 日

前陣子炒得沸沸揚揚的「鍾」配事件,提到民法第153條,只要當事人針對契約的必要之點都同意,無論是明示或是默示,或是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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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蝦米!我被老闆強制退休了

陳育騰律師 / 2020 年 11 月 9 日

今年64歲的老泰,是一間歷史悠久、氣氛典雅的西餐廳外場主管,因為在外場總是能看到客人們享用美食的笑容,老泰從年輕時,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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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外遇蒐證,小心惹上麻煩!

陳育騰律師 / 2020 年 9 月 16 日

小泰發現老婆小美已經好一段時間都晚下班、line對話也不太回覆,甚至回家的時候都會盯著手機螢幕呵呵笑,完全不顧在旁邊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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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欠錢不還,可以告詐欺嗎?

陳育騰律師 / 2020 年 8 月 3 日

當今天借別人錢,到了還款期限對方卻拒不聯繫、或苦苦央求你讓他延期還。結果隔天卻看到對方在IG打卡拍照去蘭嶼玩,明明有錢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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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可以嗆別人「不還錢、到法院告死你」嗎?

陳育騰律師 / 2020 年 7 月 12 日

小樂跟小馬借了50萬元,說好7月30日還,結果到了8月初小樂都沒有還錢,而且完全找不到人。小馬氣憤不已,約好五、六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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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夫妻分開,還有剩餘財產分配要注意

陳育騰律師 / 2020 年 6 月 28 日

夫妻結婚時,如果沒有特別約定要用什麼制度來規範婚後的財產管理,法律上都認定是適用「法定財產制」。在夫妻離婚時,或是夫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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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借別人錢,借據要寫好

陳育騰律師 / 2020 年 6 月 9 日

大家偶爾都會遇到有朋友跟自己借錢,這時候基於人情壓力,可能就會借朋友。不過勸告大家,萬一真的需要借錢給別人的話,真的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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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分析, 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外遇的民事責任

陳育騰律師 / 2020 年 6 月 1 日

在司法院大法官第791號解釋宣告通姦罪違憲後,夫妻間的忠誠義務並不會因此消滅,也不會因此就開啟大通姦時代。夫妻間一方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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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販售仿冒品,小心觸法!

陳育騰律師 / 2020 年 5 月 17 日

隨著網路交易盛行,很多賣家都會從淘寶、或是其他成本較低的管道批貨,進而在蝦皮、PCHOME、或自己做起小本生意,販賣非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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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什麼是正當防衛?

陳育騰律師 / 2020 年 5 月 8 日

想到正當防衛,第一個聯想到的是,當面對別人攻擊時,可以為了保護自己打傷別人。「正當防衛」這個權利,一開始的確是基於此種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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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isgood5566

【契約怎樣算成立?】 前陣子炒得沸 【契約怎樣算成立?】

前陣子炒得沸沸揚揚的「鍾」配事件,提到民法第153條,只要當事人針對契約的必要之點都同意,無論是明示或是默示,或是有沒有簽契約,就會成立契約,能夠拘束當事人。那到底甚麼是「必要之點」?讓我們看下去XD

1️⃣什麼是必要之點?

🔥簡單說就是,契約成立 #不可或缺的要件。

少了他,就好像炭治郎少了水之呼吸一樣,鬼滅就不是鬼滅了XD

因為實在很抽象,所以以下就舉最常見的買賣契約以及借貸契約說明。

2️⃣買賣契約的必要之點是什麼?

📌要買賣的東西(標的物)
📌要用多少錢買(價金)

3️⃣借貸契約成立的必要之點是什麼?

📌借貸金額、日期
📌借貸金額的交付

借貸契約比較特別,除了必須約定好借貸金額、借貸日期以外還 #必須交付借貸金額才能成立借貸契約;如果只有約定好借貸金額、借貸日期,還沒交付借貸金額,則稱為借貸預約(反正就不是借貸)。

4️⃣所以買賣或借貸契約不用簽書面契約嗎?

是的。只要針對買賣或借貸契約的必要之點有共識,其實契約就生效了。

#至於為什麼要簽約?主要就是避免日後有一方反悔或是有爭議,在訴訟上方便提出證明,跟法官說明確實有這個契約存在。

附帶一提,法律上也有一些契約是一定要書面雙方簽名、寫好條件才能成立的,#比方說抵押權設定的物權契約,#就必須要用書面契約,如果只是嘴巴說說,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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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家暴怎麼辦?淺談保護令】⁣
⁣
1️⃣什麼是家庭暴力?⁣誰可以聲請保護令?
⁣
📌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此處的家庭成員,包含以下成員及其未成年子女(節錄):⁣
⁣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
由上可知,#曾經同居過的男女朋友間,或者 #前男友或女友的家人,也在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範範圍內。⁣
因此,若遭受家庭成員的家庭暴力時,被害人除了可直接書寫聲請狀向法院聲請外,也得 #透過警察局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
⁣
📌保護令的種類: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與緊急保護令。⁣
⁣
1. 顧名思義,通常保護令是較一般、通常的保護令,與暫時保護令的差別在於保護令發生效力的時間不同、以及有效時間的長短(通常>暫時)⁣
⁣
2. 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暫時保護令則是法院受理通常保護令的聲請時到審理終結前(用於通常保護令尚未核發前,法院審理期間無保護令的 #空窗期)⁣
⁣
3. 緊急保護令,如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時,將由檢察官、警察機關等,以言詞、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聲請緊急保護令,並得於夜間或休息日為之。⁣
⁣
2️⃣保護令的內容與效力⁣
⁣
1. 保護令的內容⁣(節錄)
一、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恐怖情人條款)⁣
三、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之住居所;必要時,並得禁止相對人就該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或處分行為。(#命令對方搬走)⁣
四、命相對人遠離下列場所特定距離: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之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他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
五、命相對人給付被害人住居所之租金或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之 #扶養費。⁣
⁣
2. 保護令的執行:⁣
⁣
📌關於給付金錢,可以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
⁣
📌關於被害人人身安危:警察機關應依保護令,保護被害人至被害人或相對人之住居所,確保其安全占有住居所、汽車、機車或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
警察人員發現家庭暴力罪之現行犯時,應逕行逮捕之。⁣
⁣
3. 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
3️⃣結語⁣
希望看完這篇文章的讀者,鼓勵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當事人(或自己)勇敢對外求援吧!⁣
⁣
#家暴 #保護令 #高騰的法律相談所
【蝦米!我被老闆強制退休了】  【蝦米!我被老闆強制退休了】

今年64歲的老泰,是一間歷史悠久、氣氛典雅的西餐廳外場主管,因為在外場總是能看到客人們享用美食的笑容,老泰從年輕時,一路在西餐廳待到現在。老泰在這個月即將 #過65歲大壽,在喜悅之餘,老泰查看這個月的班表,卻發現班表上生日當天,居然被老闆寫著退休,後面的日子就再也沒班了…

1️⃣被強制退休後,怎麼辦?

📌老泰能跟老闆要求資遣費嗎?

答案是,#不行。

因為法定的退休年齡是65歲,當勞工臨近65歲的時候,應該會預見自己快要可以享受退休生活、不用再工作了,所以法律有賦予老闆在勞工65歲的時候,可以通知勞工「你該退休啦!」,之後就不用來上班了。

而 #資遣費的規定是給非自願離職的勞工使用的,和退休是不同的概念,因此退休是退休、資遣是資遣,不能混在一起當作撒尿牛丸哦!

📌那老泰有什麼可以保障自己權利嗎?

🔥#勞保的老年年金給付

勞保的老年年金給付,是指老泰年輕時每個月領薪時固定會被扣起來的那一份薪水、再加上老闆每月另外提撥的金額,到退休時,就能取回來。

🔥#勞工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和勞保的給付是不一樣的項目,退休金有新制(規定在勞工退休金條例)、舊制(勞動基準法)兩種計算方式,取得方式也會因為新舊制有所不同,相同的是,退休金都必須在退休後才能請領。勞工退休金則是老闆每月額外要負擔的金額,和勞保老年年金不一樣,也會從勞工年輕時一直累積到退休後領回!

2️⃣如果發現自己勞保、勞退被高薪低報?

👉關於勞保的部分詳細文章可參閱:
勞保薪資高薪低報,對雇主及員工的影響?
(google搜尋🔍:高薪低報 高騰)

#懶人包:如果發現老闆高薪低報,造成自己的退休金有短少,可以依法請求雇主給付差額的損害賠償。

👉勞退發現雇主少報? 
一樣可依法向老闆請求賠償。雖有區分新舊制退休金的計算方式,但都可以依此向老闆請求賠償。

如果有其他問題,也歡迎直接加LINE 直接與高律師(ID:lightkao)或陳律師(ID:a789554)諮詢哦!

#法律#退休#高騰的法律相談所
⁣
【第一次打官司要注意什麼(刑事訴訟篇下)】⁣
⁣
繼上一篇介紹了被害人提出刑事告訴的流程及內容後⁣
⁣
今天要和大家分享,如果不幸被告,或遭警方以犯罪嫌疑人身分通知作筆錄時,該如何應對!?⁣
⁣
1️⃣收到警方通知做筆錄⁣
⁣
(一)通知方式⁣
⁣
針對一般刑事案件,如果被害人是透過警局、網路報案、或者向地檢署提告後發交給警局偵辦,實務上基於便利性,多半會由某偵查佐透過 #電話聯絡 的方式,通知你到警局製作筆錄。⁣
⁣
如果運氣好,遇到比較嚴謹的警局,則會寄發#警局通知書,上面會記載被通知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與住址、應到處所、應到時間、案由等。⁣
⁣
👉第一次接到某某警局或派出所的電話或收到警局的通知書時,不要慌張,要記得確認:承辦警員的姓名及電話、所屬的轄區分局、涉犯的案由(例如:妨害名譽、妨害自由、公告危險等)。⁣
👉如果有事不能如期出席,則務必先電話請假,避免警方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來拘提你到案。⁣
⁣
(二)如何應對⁣
⁣
去警局做筆錄之前,無論對於涉犯的案件情節是否清楚,#強烈建議大家務必先跟律師討論,或者委任律師陪同。⁣
⁣
👉千萬不要想著反正我沒錯(做),或者覺得去了之後有需要再找律師。⁣
因為筆錄一旦製作完成且你也簽名了,將來要再修改或變更說詞,可能會被認定犯後態度不佳、或者增加檢察官對你的懷疑。⁣
⁣
做筆錄的時候,務必要注意警察有沒有#全程錄音錄影、#盡到刑事訴訟法上的權利告知(告知所犯罪名、告知你有權保持緘默、告知你可以選任律師、告知你可以請求調查有利的證據等等)。⁣
現今警察違反以上情況的比較少見,所以在這裡律師要提醒的是:#千萬避免遭警方誘導而說出不利於己的陳述。⁣
例如有些警察會說:有做的話就趕快承認,跟對方和解之後就不會有前科;你確定你沒有做嗎?等等。或者更常發生的情況是,#其他不是跟你做偵詢的警察甲乙丙,#在一旁搭話,#或者時不時說個兩句「關心」你的話。⁣
對很多人來說,第一次到警局作筆錄時,在充滿壓力跟緊張下,很可能就說出:對我確實有過失,但對方也有ooo,或者,我是有做,但是對方先ooxx等等。⁣
務必小心,以上的這些說法,將來可能成為對你不利的自白或陳述。⁣
⁣
🔥教大家一個大原則:言多必失,謹慎回答!⁣
警方問一句,你就只需要答一句。問A,千萬不要答ABC。如果不確定的事情,就說不知道或者不記得。⁣
⁣
🔥另外,提醒大家一個常常被忽略的事情,就是你可以請求警察調查對你有利的證據。例如車禍案件的路口監視器,某某證人、對話紀錄截圖等等。⁣
⁣
3️⃣結語⁣
⁣
相信看完以上內容,即使哪一天突然收到警方的通知書,也不會太過緊張了吧!⁣
⁣
#高騰的法律相談所 #刑事專門律師#被告#高維志律師#陳育騰律師
【外遇蒐證,小心惹上麻煩!】

1️⃣為了證明另一半外遇,蒐證方法要小心

👉如果透過 #暴力取得的證據,通常不能當成證據。

比方說,小泰毆打小美,要求小美說出實話並且錄音錄影,這時候因為蒐證手法嚴重侵害小美的人身自由,因此即便小美講的就是事實,也不能當成證據。

👉若透過 #侵害隱私權的方式,則可以當成證據

比方說,#翻攝另一半的line對話、#照片、#行車紀錄器或是裝設GPS定位在車上、竊錄小美與小王的對話,都是可以為了尋找外遇證據常見的手法,而 #民事法院 會認為小泰是為了證明小美外遇所以才侵害小美的隱私權、而且要證明對方外遇,本來就要隱密的進行,因此即便是侵害了小美隱私權,還是可以當成證據。

2️⃣但是!!雖然民事法院認為可以當成證據,但是有可能構成 #刑事的妨害秘密罪

翻攝另一半的line對話、照片或是裝設GPS定位在車上,因為這些都是「#非公開的活動」,因此會違反 #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最重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被認定有罪。

#偷放錄音筆到小美的車上,結果真的錄到小美和小王的性愛聲音,雖然民事法院認為可以當成外遇的證據;但是竊錄屬於小美和小王隱密的對話,除了違反刑法妨害秘密罪,也構成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4條,最重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3️⃣結語:要蒐證對方外遇,先冷靜、仔細評估手邊現有證據,並與律師討論該如何蒐證,並依循合法手段來蒐集證據,避免民事告贏了,卻賠上前科紀錄。

#外遇#法律#高騰的法律相談所
⁣ 【車禍可要求哪些賠償?】⁣ 以下 ⁣
【車禍可要求哪些賠償?】⁣
以下均以被害人有受傷、廣義上可以請求的『人身損害賠償』為前提進行說明。⁣
如人未受傷,原則上僅能就#車損 向對方求償。⁣
⁣
(一)醫療費用與交通費:⁣
⁣
1、已支出的醫療費用與交通費(往返醫院、健康巴士、計程車費等)⁣
2、未來交通費(需固定回診)與 #將來的醫療費用。⁣
⁣
(二)看護費用(如有請看護必要):⁣
⁣
1、已支出的看護費用。⁣
2、未來的看護費用。⁣
👉計算方式:一般以「外籍看護工月薪」乘上「需看護照護的年數」作為請求的金額。例如以每月22,326元 x 15年。⁣
⁣
(三)勞動能力減損:⁣
例如因車禍事故變成植物人,終身無工作能力,勞動能力喪失程度100%。⁣
👉計算方式:「事故發生前月薪」乘上「到法定65歲退休年齡的年數」。以20歲發生事故為例,事故前月薪為基本薪資23,100元 x 45年⁣
⁣
(四)精神慰撫金:⁣
⁣
因事故而侵害身體權、健康權等人格權,致被害人內心受有重大痛苦,可向加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
🔥被害人的父、母、子女、配偶,如因加害人侵害其基於身分法益(配偶關係、親子關係等)而情節重大者,也可以向加害人請求精神慰撫金。⁣
🔥另外,如因事故導致被害人死亡,被害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也可向加害人請求精神慰撫金。⁣
⁣
(五)喪葬費、扶養費⁣
⁣
1、如因事故致被害人死亡,可以向加害人請求賠償出殯、下葬等喪葬費用。⁣
2、如果被害人有其他法律上應扶養的人(例如未成年子女等),受扶養的人也可以對加害人請求扶養費(到子女成年為止)。⁣
⁣
👉結語⁣
事故發生後如果要向加害人提出民事求償,最重要的就是 #保存、#蒐集好所有支出的單據及明細,並整理後計算出具體金額。⁣
⁣
#高騰的法律相談所 #車禍 #求償  #律師
⁣⁣
【第一次打官司要注意什麼(刑事訴訟篇上)】⁣⁣
⁣⁣
當我們打算對某一個人的犯罪行為提告時,應該怎麼做?⁣⁣
⁣⁣
1️⃣告訴人要怎麼告⁣⁣
(一)去哪裡告?⁣⁣
⁣⁣
因刑事犯罪而受害的當事人,也就是被害人,可以作為告訴人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提出告訴。⁣
⁣⁣
一般可以到:⁣⁣
1、警局。⁣⁣
2、網路報案。⁣
3、地方檢察署。⁣⁣
⁣⁣
(二)怎麼告?⁣⁣
⁣
1、到警局報案做筆錄,取得報案三聯單。⁣⁣
2、到地檢署按鈴申告。⁣⁣
3、寫告訴狀遞交到地檢署的為民服務中心(聯合服務中心)。⁣⁣
⁣⁣
👉以上3個程序,都可以委任律師擔任 #告訴代理人 協助處理。⁣⁣
⁣⁣
(三)告訴狀怎麼寫?⁣⁣
⁣⁣
告訴狀的內容除了要記載告訴人跟被告的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等資料外(如果不知道被告姓名、地址,這部分要註明請檢察官調查),尤其要注意 #事實經過 的說明。⁣⁣
⁣⁣
📌事實經過:簡單來說就是 #人事時地物。⁣⁣
⁣⁣
人:除了告訴人跟被告之外,有沒有證人在場?⁣⁣
⁣⁣
事:發生的事是車禍?傷害?辱罵?誹謗?未經同意使用我的照片?⁣⁣
⁣⁣
時:民國o年o月o日o時。⁣⁣
如果時間是持續的,就要寫從民國o年o月o日o時到民國o年o月o日o時止;如果是好幾個時間都做類似的行為,就要記載民國o年o月o日o時打我一次,民國o年o月o日o時又打我一次等等⁣⁣
⁣⁣
地:網路上某臉書社團、飛機、船艦上等。⁣⁣
⁣⁣
物:有監視器或行車紀錄器?駕駛汽車或機車?驗傷單?po文或對話紀錄的截圖?球棍、木棒?⁣⁣
⁣⁣
2️⃣小結⁣⁣
對於被告的犯罪行為究竟構成法律規定的哪一條罪名,如果因為不懂法律而寫錯條文,也不會有太大影響。⁣⁣
最重要的是必須將 #事實經過交代完整,讓檢察官可以依照你說明的事實去認定對方行為可能成立的罪名。⁣⁣
⁣⁣
👉如果有證據要請檢察官幫忙調查,一定要特別提出來!⁣⁣
實務上常見提告後被告卻遭檢察官不起訴,往往都是因為 #證據不足 所致。⁣⁣
⁣⁣
📌為了加速刑事告訴的提出,以及增加檢察官起訴被告的機率,一旦打算提告,建議還是要跟律師好好諮詢哦!⁣⁣
#高騰的法律相談所#提告#告訴#刑事訴訟法
【欠錢不還,可以告詐欺嗎?】  【欠錢不還,可以告詐欺嗎?】

當今天借別人錢,到了還款期限對方卻拒不聯繫、或苦苦央求你讓他延期還。結果隔天卻看到對方在IG打卡拍照去蘭嶼玩,明明有錢旅遊卻沒錢還款,這樣能告對方詐欺罪嗎?

1️⃣刑法的詐欺,跟想像中的不一樣

刑法上的詐欺並不是惡意不還款就會成立;而是必須有下面的條件才有機會成立:

🔥必須要對方借錢「#當下」,就不打算還錢。

例如:小馬去買空頭支票(一開始就不可能會兌現的支票),然後持空頭支票像小樂購買家電。小馬將支票交付給小樂時,就不打算讓支票兌現,而是想拿支票騙取小樂的家電,這樣的行為就可能成立刑法詐欺罪。

🔥因為對方的詐術,所以將金錢交付給對方。

因此在訴訟上最常看到的訴訟策略是,#欠錢的一方主張借錢時有想還錢,只是後來投資失敗、生意失敗等等因為導致無法還款,並 #不是借錢當下就有故意。

法院大多也會贊同這種想法,而認為欠錢不還不會成立詐欺罪;而是一般的民事糾紛而已。

2️⃣法院見解分享

👉認為欠錢不還只是一般民事糾紛,不會成立詐欺罪

故以債務不履行之客觀結果,推斷違約當事人是否同時涉嫌詐欺犯罪之情形,…#尚不得以債務人曾經申明依約履行,#遽指其施行欺罔而謀取不法利益。

👉如果可以證明對方一開始就不還錢,就有成立的空間

所謂詐術,固不以欺罔為限,即利用人之錯誤而使其為財物之交付,雖亦屬詐術,惟必須行為人有告知他人之義務竟不為告知,而積極利用他人之錯誤,始足成立。故 #行為人明知無支付能力,基於不法所有之意圖,而故意隱瞞部分事實,該 #消極的隱瞞行為,自屬詐術行為之一種。

3️⃣借錢不還,還是以民事訴訟為主

因此,如果有人來跟你借錢,應該要保留好當下的一切證據。也要記得寫借據、要求對方提出擔保,這樣對自己才有保障。

#法律#詐欺#高騰的法律相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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