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幫忙領個錢,或是找工作幫忙老闆領錢,卻意外收到警局或地檢署傳票,變成詐欺集團共犯,被告知成為加重詐欺車手。真的是有夠衰,以下律師就來說明遇到這種狀況要怎麼處理。
一、瞭解目前的處境
(一)車手的行為在法律上最常見會構成三種罪名:加重詐欺罪、洗錢罪、參與組織犯罪罪。
其中,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規定,法定刑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即使法院可憐你的處境,最低最低也只能判1年,判1年如果沒辦法減刑或緩刑,就要進去坐牢了。
(二)領一次錢,可能成立10個詐欺罪
車手案件目前法院是採取「幾個被害人就認定幾個罪」的見解,意思是即使車手只到銀行領了一次20萬元,如果這個20萬元是10個被害人被騙的贓款,那法院就會認定是10個加重詐欺罪。
二、我是被騙進來當車手的,怎麼辦?
經過政府宣導過後,現在車手越來越難找;
因此詐欺集團會換個方式,透過假工作的方式(例如應徵公司職位,說有公司款項匯入你帳戶,請你幫公司把錢領出來。或是說公司要進行虛擬貨幣投資,需要你提供帳戶並且幫忙匯入虛擬貨幣帳戶。)或是透過詐欺方式(例如稱你操作相關博弈或是遊戲失誤,必須解鎖費,解鎖費詐欺集團可以幫忙出,但是會先匯入你的帳戶再請你匯到工程師處)。
以上等等都有機會主張,我是被騙當車手的,根本不曉得是在幫詐欺集團工作!
保命四步驟,務必要記得:
建議遇到此種情況的人,務必➊先保留相關求職、受詐欺的對話紀錄,並且➋去警局報案說明自己遭詐欺帳戶,➌最後再去銀行銷戶,避免帳戶遭詐欺集團再度使用➍找律師協助處理後續程序。
三、罪證確鑿,不想進去關要怎麼處理
如果經律師評估後認為只有認罪一條路可以走,接下來會建議:
(一)認罪,並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求緩刑。
(二)如果有前科沒辦法緩刑,那也要爭取與被害人和解後,請法院用刑法第59條減刑,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再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就可以免去監獄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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