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簽了本票怎麼辦(二)–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筆者在109年3月的時候曾寫過一篇「簽了本票怎麼辦?」的文章。其中有寫到,假設小樂突然接到法院的裁定,上面說小樂曾經簽本票,現在應該依照本票上面的金額償還小馬,這時候依照不同的情形可以跟法院提起抗告、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第三人異議之訴等方法來避免自己償還本票的金額。筆者去年也曾替客戶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最近終於取得勝訴判決,今天就更進一步來談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訴訟吧!

一、什麼是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本票和股票都是證券的一種,都是表彰自己對其他人有某種權利的證券。

本票作為證券的一種,它的特殊性在於可以直接拿本票去跟別人要錢,不用經過漫長的訴訟程序(一般要別人還錢,必須先提返還借款的訴訟打個一年官司、然後再作強制執行,再拖個半年),本票可以直接透過比較迅速法律程序查扣別人的財產來要求別人還錢

但也因為本票可以繞過漫長的訴訟程序,法律也給債務人救濟的手段,其中一個就是今天要談的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

我們把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拆分一一解釋:

  1. 確認:確認的意思是要請法院幫忙確認我們主張的內容是否屬實。
  2. 本票債權:為什麼要簽本票?比方說是買房貸款,被要求簽本票,本票債權指的就是「因為借房貸才簽發本票」
  3. 不存在:延續上面的解釋,假設如果有貸款、有簽本票、但已經還款了,借貸關係已經消滅,這個時候就要主張本票債權不存在。

綜合上面的說明,假設情形是有貸款、有簽本票、但已經還款了,提起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就是請法院確認「錢還完了,我們之間沒有借貸關係,對方也不能拿本票來要我繼續還錢」

二、訴訟中要注意的事情:停止強制執行

就算我們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方可以去聲請強制執行要查封、扣押財產?

要依照不同的狀況來決定:

  1. 如果收到本票裁定後20天內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而且是主張本票被偽造:對方如果聲請強制執行,法院就會把強制執行中止,不會動到任何財產。
  2. 其餘情形:如果要法院中止強制執行,就必須先放一筆錢到法院放著,法院才會幫忙中止強制執行。

所以結論是:如果是上面1的情形,就不用付出任何錢,就能停止強制執行;如果是其他狀況,就必須要先放一筆錢到法院,才能停止強制執行。

三、結語

如果簽了本票,也確實受有相當利益,那無論如何都要還款。但如果今天簽本票的過程是被欺騙、或是根本沒簽過本票,甚至是已經把錢還完了,那就必須把握時間,快點提起訴訟來避免還被冤枉錢。

如果有其他問題,也歡迎直接加LINE 直接與高律師(ID:lightkkao)或陳律師(ID:a789554)諮詢哦

Tagged , ,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