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 法學概念說明

什麼是正當防衛?

想到正當防衛,第一個聯想到的是,當面對別人攻擊時,可以為了保護自己打傷別人。「正當防衛」這個權利,一開始的確是基於此種想法而誕生,人民為了保護自己而打傷別人,如果還會因此受到法律的懲罰(傷害罪、毀損罪、殺人罪等等),那就太不合理了。不過隨著法律的演進,正當防衛也逐漸從「可以因為保護自己而殺人」轉變成為「必須遵守必要的限制才能合法反擊別人」。

例子: 阿樂搶了小馬的包包,小馬為了奪回自己的包包,伸腳絆住阿樂讓他跌倒在地板上,小馬順利拿回包包,阿樂卻因此受傷了。在這個案例中,阿樂主張小馬犯了傷害罪。小馬則主張自己是正當防衛。

一、什麼是正當防衛?

(一)關於正當防衛

法律的設計都有它的目的,正當防衛的目的在於,讓人民遇到現在不法侵害的時候,來不及等到國家機關(例如警察到場)來協助時,可以行使正當防衛來保護自己,避免受到侵害。

正當防衛規定在刑法第 23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簡單來說, 人民只有遇到「現在不法侵害」的時候,才能行使正當防衛,如果不符合這個前提的話,就能主張了

(二)什麼是「現在不法侵害」

為了避免阿樂搶走包包就找不到人了,當下情形非常緊急,就屬於「現在不法侵害」。有了這個前提,小馬伸腳將阿樂絆倒,導致他受傷,就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換個情形 :阿樂搶走包包,立刻騎上機車逃走。隔天小馬在路上看到阿樂拿著他的包包逛街,這個時候小馬上前打了阿樂一頓,把包包搶回來,阿樂因此受傷,小馬就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因為隔天遇到阿樂的時候就不屬於「現在法侵害」了,正當防衛設計目的是要讓人民在國家來不及介入的緊急情況下可以保護自己,但是當阿樂搶走包包之後已經過了一天,小馬在被搶的當下沒辦法搶回包包 、阿樂已經騎車 逃跑,小馬可以透過國家機關的幫忙(例如到警察局報案),尋求後面的法律救濟管道,就沒有適用正當防衛的需求了。

沒有正當防衛前提,就不能主張自己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

二、 伸腳絆住阿樂造成死亡?

如果小馬伸腳絆住阿樂,阿樂頭朝地跌倒,造成腦溢血因此死亡。那小馬還能主張正當防衛嗎?

(一)正當防衛的防衛行為檢驗

符合正當防衛的前提後,會再檢驗行為(小馬伸腳的行為)的必要性

防衛行為必須是在當下,能讓小馬順利的拿回包包所有行為當中,侵害阿樂最小的行為;但如果侵害阿樂最小的行為,卻可能造成小馬自己有再被侵害的可能,那防衛行為就無法通過必要性的要求。

理論上小馬可以大喊搶劫而不伸腳絆倒阿樂,但是大喊搶劫並無濟於事,所以無法通過防衛行為必要性的檢驗;或小馬可以從後面環抱住阿樂讓他不要動,但環抱阿樂也可能會因為阿樂的抵抗而讓小馬自己受傷,因此也無法通過必要性檢驗。

(二)因此伸腳絆住阿樂的行為,倘若符合防衛行為必要性的檢驗,即使最後造成阿樂死亡,仍是法律所允許的防衛行為。

三、結

正當防衛通常是在緊急狀況下所產生,因此要怎麼檢驗什麼是「合法的」正當防衛,只能從事後角度去呈現正當防衛當下的情況;但可想而知,在現實上是極度困難的。也因此許多時候,正當防衛常常會變成防衛過當,甚至行為人對可以正當防衛的前提也誤認,而有誤想防衛的情形。總之,實務上要完美的達成正當防衛有一定難度,建議讀者遇到不明的攻擊時,還是能跑則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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