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新冠肺炎肆虐,全台旅宿業者紛紛面臨倒閉、裁員、歇業,對於曾經對台灣旅宿業做過研究的筆者也特別有感觸。
接續上一篇使用Airbnb訂房,入住後卻發現不如預期,該怎麼辦?,我們這次站在房東的立場來探討,在台灣透過Airbnb出租套房,應遵守哪些法律規範?
一、經營旅宿服務的行業種類
(一)首先,依照發展觀光條例、民宿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針對提供他人旅宿為業者,可以區分為:觀光旅館業、旅館業與民宿。
1.「觀光旅館業」,指經營國際觀光旅館或一般觀光旅館,對旅客提供住宿及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
2.「旅館業」,則指觀光旅館業以外,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3.「民宿業」,則是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野生活之住宿處所。
二、房東透過Airbnb出租套房,應遵守之法律規範
由上述規定,房東利用Airbnb出租套房,初步來看應該是民宿業,但是依照旅宿業中央主管機關交通部見解:「除合法經營之觀光旅館業及民宿以外,其以不動產租賃方式經營,提供旅遊、商務、出差等不特定人有日或週之住宿或休息之事實而收取費用營業者,屬於旅館業務之營業行為,應依法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始得經營」。
法院見解(如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7號判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106年度簡字第67號判決等)也認為:房東縱使未辦理營業登記,但如有:
(1)已妥善準備住宿相關之軟硬體設施、
(2)可隨時從事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服務之業務、
(3)對外以收取對價為目的之招攬旅客行為、
(4)出於同一旅館營業之目的而反覆實施前揭業務之行為
上述符合提供不特定人旅遊、商務或出差等需要而住宿或休息與收取費用營業之情形,即屬旅館業,不以有旅客實際住宿為必要,此時應依發展觀光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及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登記證後,始得營業,否則即一律視為違法經營,主管機關得依同條例第55條開罰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營業。
此外,依照106年新修正公布之發展觀光條例第55-1條,凡是利用網路媒體平台(如Airbnb)而刊登或提供相關住宿資訊,如未取得營業執照或登記證而宣傳營業訊息,主管機關得再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鍰。
三、結語
由以上說明可知,房東利用Airbnb刊登屋源並經營不動產日租或週租等短期租賃,依照實務見解,屬於發展觀光條例中的「旅館業」,應辦理旅館業登記後才能營業。
但實際上網路平台上可以搜尋到的短期出租套房,可以說90%以上都是違法的日租套房,並沒有依照現有法規辦理營業登記,在消防、安全、衛生等方面都可能產生問題,筆者期盼政府除了加強取締外,治本的方法應該是輔導業者轉型或修改目前不足的法規,保障房東及房客的權益,創造雙贏。